1945年9月,美國海軍陸戰隊第三軍在華北登陸,主要目的為阻止已經佔領東北的蘇軍
勢力進入華北.美軍佔領重要港口及機場(北平,天津,塘沽,秦皇島,煙臺等地)以利遠在
西南的國軍能在運抵之後順利接收.美軍同時擔任這些地區日軍的歸降,繳械,日僑遣返
等任務.
美軍登陸部隊之番號為海陸戰隊第一師,第二及第六師,登陸時兵力多達五萬四千餘人,
1946年起逐漸裁撤,2月降至四萬五千人,四月進一步降至兩萬餘人,至十一月時僅剩萬
餘人.
1947年,美國見國共內戰已無法調停,加上中國民眾因"沈崇案"而引發激烈的反美潮,
美國為避免捲入內戰,遂於1947年全部撤離中國.
照片中的美軍憲兵持衝鋒槍,眼神銳利的警戒著.因為駐華美軍名義上的指揮官蔣介石
先生即將抵達閱兵場.這一系列照片拍於1945年10月.
美海軍陸戰隊第3軍原是即將進行的"奧林匹克作戰"計劃中規劃在九州進行登陸作
戰的部隊.
蔣先生抵達會場.
聲望達到頂鋒時的蔣先生.
美軍在登陸之後,派機將孫連仲送來北平接受日軍受降.後方那位身型特別高大者即為
M7 105mm自走砲.美軍撤退時將部分車輛,物資,彈藥,輕武器等移交給國府.所以美國人其實是
還算夠意思.傅作義利用美軍贈送的數百輛卡車,使部隊有了基本的摩托化能力,但也因為這些
卡車,使傅作義的起家部隊三十五軍在新保安全軍覆沒,因為軍長郭景雲捨不得丟掉這些卡車
突圍,在郭之前的軍長魯英麟則因丟了兩門美造105榴彈砲後遭傅作義指責後,羞愧舉槍自戕.
傅作義帶兵嚴厲,這種軍隊文化跟中央軍有很大的差異.
蔣先生向受校美軍揮手致意.
這些軍卡大部分留給國府,後來進駐平津的傅作義即利用這數百輛大軍卡成立運輸部隊.
為了救35軍,又再賠上嫡系精銳104軍,自此傅之基本部隊全遭覆沒,成為他投共的重要
因素.
美軍徒步方隊走過蔣先生面前.
美軍不太興閱兵這套,沒有那麼講究.連閱兵台也沒搭.
蔣先生到北平次數屈指可數,身為南方人的他對這歷朝古都沒什麼興趣.忘了在南京
建朝的多是短命政權.
蔣先生贈勳予美軍.蔣先生這把中正劍可是無價之寶.
以上圖片來自國家文化資料庫.
這張照片是美軍與軍共同執勤.
美軍進佔華北,是蔣介石先生同意的.除了嚇阻蘇軍進入華北外,對於窺探華北的共軍也有
警告的作用.更重要的維持鐵路交通線的暢通,使物能暢其流,尤其是南方最需要的煤炭.
照片中的國府士兵全持美械,為標準的美械師.
美軍駐華北期間曾遭共軍多次偷襲,1947年4月4日深夜,300多名共軍偷襲美軍
塘沽彈藥庫,造成美軍5人死亡.軍火槍械遭盜走一批.後美軍逐步收縮駐地, 將防區
逐步交給運來華北的國軍.
美軍佈置投降會場.
雙方代表進入會場
日軍指揮官簽下降書.中日雙方並建立協議,日軍只能向國府軍隊投降, 在國府軍隊未抵達前,
不得向共軍投降外,並得須驅逐前來滋擾之共軍.
我方要員亦參加此受降儀式.
日軍向美軍繳械,這些裝備後由國軍全部接收.
1947年底,最後一批美軍由青島撤走.
在天津遊行的第一陸戰師
HBO太平洋影集裡的那些士兵們或許也在這行列裡.
No More China Duty.
拋掉中國這個包袱,並非只是白宮裡官僚們的看法.

http://museum.mnd.gov.tw/Publish.aspx?cnid=1462&p=16358 是這把?
104軍前番號是比較有名的暫三軍,它跟35軍是傅的兩張王牌,曾經出關偷襲過林彪,當時東北阿共對手縱隊丟光重武器才得以落跑脫身。國軍中阿共評價比較高的白崇禧跟傅作義都曾經參與過東北戰役的指導,但蔣就是只愛用評價不高的黃埔嫡系。
中共基於意識形態,對中央軍向來是貶重於褒,在內戰中對共軍威脅較大的是所謂五大王牌.另黃百韜25軍,李彌第8軍,劉玉章52軍,石覺13軍等,這些勁旅都曾給共軍重大打擊. 內戰末期這些所謂雜牌車大量投共,中共自然給予較正面評價. 傅作義治軍較嚴,35軍前一任軍長魯英麟即因打敗仗ˇ丟失幾門105榴砲,遭傅斥責後自盡,可見帶兵確實有一套.
蔣給戴船型帽美軍授勳那張,蔣身後的應該是李宗仁,李跟孫連仲後來都是光桿坐鎮華北,之後真正帶兵帶槍趕來摘桃子的還是嫡系胡宗南部隊,比較有名的比如范漢傑部。
確實是李宗仁,蔣與李若能達成協議平分江山,大陸局勢或是不一樣的局面吧. 老蔣後為拉攏傅作義,將華北畫歸其管轄.
>>60砲兄, 怎麼上新聞啦! ... 還升級106砲搂!!
75砲106砲分不清還去投書,真是糟糕. 這些火砲除役近30年且撥交給民間,不知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
“HBO太平洋影集裡的那些士兵們或許也在這行列裡.” 确实是这样的,当天阅兵的时候正好是Eugene Sledge的部队接受检阅,不过他本人因为去执行购煤的任务没有参加,不过后来回来路上还是看到了蒋先生。他写了本《China Marine》里面有讲他随陆战1师驻扎北平时的事情。Sledge在沈崇案发送前回了美国所以后面的事情他就不清楚了。
對,原著有寫到他曾到過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