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5年左右,我在[後備軍友]發表"軍中暴行案"主題裡提到71年間發生在金中師的
槍擊案.這個案件發生時我正在幹訓班受訓,是休假日,回到連上後聽到弟兄提及,他們
說事發當天就知道了,是幫各連隊福利社送貨的商家傳出來的.
這場悲劇,造成該連弟兄10人殉難,22人受傷.殉難人數比流傳的版本多一位,係因該員
為到醫院後急救無效而過世.
這張照片中兩位臉部打上馬賽克的士兵為當在場遭波及而受傷弟兄,左2為友人"大俠"
,他在案發後接任該連第二任政戰士.我將調閱到的法院判決文寄予他審視.
兇手吳嫌共射擊50幾發子彈,換了兩次彈匣,並以全自動射擊兩次.掃射全連官兵,顯見其
神智清楚,是蓄意濫殺無辜的暴行.
中間這位原住民士官手臂中彈.
這是71年拍攝之"金門女兵"截圖,民防隊員走過的地方即為事件發生地,后盤山.
該營區為金中師基地營.
進駐基地營的單位均為整訓中,將接受營測驗的單位,人員充實,衛哨勤務較少.
亦截圖自"金門女兵",電影拍攝時點為71~72年間.
后盤山連由環島北路截為左右兩個營區,曾在金門參加過武裝大遊行的弟兄對此地
當不陌生,絕對常"路過".
96年3月,我與軍友們來到案發地.當地人對此案仍印象深刻.
后盤山大門崗哨,當地耆老告知,此地為佔用民地,已歸還於民眾.
案發現場的中山室為一伏地堡型式之R.C結構,四週有堆土作為防彈牆,現已覆土掩埋
,現場僅見與地面齊高之天花板殘跡.
后盤山營區兩側的檔土牆因天雨塌落而予以整修,金門的好友藉以進入營區拍了幾張照片.
覆土被鏟除的射口.
營區跨越環島北路.
穿越環島北路,連接左右營區的坑道.坑道頂部有強化樑柱.
后盤山連營區殘跡.當年中山室應與此伏地堡類似.
兇手姓吳,陸軍146師步5營2連一兵.
判決文節錄如下:
一.原判決摘要:
(一).主文:
吳三元敵前對上官為暴行,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二).事實:
吳三元係本部前列單位一兵,於本年(七十一年)二月十二日晚上九時許,因細故遭同連上兵陳O
O毆打,懷恨在心,並對連上老兵欺負新兵之事,及對副連長蘇OO中尉之管教態度不滿,而萌殺
意.乃於本年二月十三日上午七時十分許,在金門駐地趁全連吃早餐時,持M16步槍兩隻(槍隻
號碼略),及彈匣三個,子彈60發,向餐廳內射擊,致少尉OOO等十人死亡,二十二員受傷,被告
於行兇後畏罪舉槍自裁未遂,案經軍事檢察官勘察後偵結起訴.
(三).理由及適用法條:
1.右事實業據被告吳三元坦白供承,並經證人劉OO,陳OO...(略)等到庭結證屬實,且有扣案
M16步槍兩隻,及彈匣三個,子彈兩發,彈殼五十六枚(尚有二枚未尋獲),及被告遺書乙紙可
憑.復精本部軍事檢察官勘驗屬實,被告犯罪事證明確,足以認定.
2.查被告在金門敵前,意圖殺害該管副連長蘇OO中尉,同連上兵陳OO及該連不特定多數
人(即被告所指稱老兵二,三十人),而持用M16式步槍兩隻,子彈六十發,至該連餐廳,向全
連正在吃早餐之官,士,兵射擊,致少尉排長OOO等十員死亡,二十二員受傷,核其行為,已
構成陸海空軍刑法之[敵前對上官為暴行]罪,[毀損彈藥]罪,刑法之[殺人]罪,[殺人未遂]
罪....(略)均應從一重依陸海空軍刑法之[敵前對上官為暴行]罪處斷.辯護意旨以被告係
遭老兵毆打,一時氣憤難耐,且於犯罪後頗有悔意,請求依照刑法五十九條減輕其刑,然查
被告喪心病狂,濫行射殺,殘害無辜,罪無可逭,受依法科處極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以示
懲罰,並儆傚尤.
3.被告行兇所用之M16式步槍兩隻,彈匣三個,子彈兩發,彈殼五十六個,係公物,應予發
還,合此述明.
4.依陸海空軍刑法....(略)而為判決.
二.聲請覆判意旨:
連上老兵吃新兵,動輒拳腳交加,軍官視若無睹,亦不加處置,我三番兩次被毆,均未還手,本年二
月十二日晚上九點許無故被上兵陳OO毆打,並揚言次日若不再請他喝酒,還要再打,當晚我整夜
無法入眠,實在忍不下,所以次晨吸強力膠以壯膽,持槍去找陳OO,副連長蘇OO尋仇,因很緊張,
神智也不太清楚,闖下大禍,事後很後悔,請法外施仁,給予自新機會.
三.覆判理由及適用法條:
(一).被告吳三元於七十一年二月十三日上午七時十分許,在金門駐地趁全連用早餐時,持M16
式步槍兩隻,彈匣三個,子彈六十發,向官,士,兵掃射及點放,致少尉排長OOO,中士組長OOO
,下士班長OOO,OOO,上兵傳達OOO,上兵砲手OOO,上兵機槍OOO,一兵步槍OOO,中士政
戰士OOO等九員當場死亡,上兵OOO送醫不治,及少尉陳OO等三員,士官謝OO等四員,士兵
廖OO等十五員,共計二十二員之犯罪事實,原審依被告在偵察各庭之自白,證人劉OO等十一
人之結證,及扣案之M16式步槍兩隻,彈匣三個,子彈兩枚,彈殼五十六個及被告親筆遺書乙紙
,與被害人死亡勘驗書類似認定,核無不合.
(二).
據證人劉OO在原審偵察中結稱:
[吳三元向人群連續開了兩次連發.....並且說:打我的人在那裡?]
證人陳OO結稱:
[他(按指吳三元)神智很清楚,因為他在開槍停頓時,看到我站起來,用台語講,叫我快走.]
證人簡OO結稱:
[吳三元...連發了好幾槍,後來他向餐廳巡視,並跟我用台語說,排長你不要裝了(裝死),我
不會打你.....並用台語說,不要緊,我現在也陪大家死.....就取出一發子彈裝填後,舉槍自裁.]
且被告在偵查中亦供明吸食強力膠係用來壯膽,具見其行為時無精神耗弱之情況,所謂行為時神
智不太清楚,顯係圖卸責之詞,殊無足採.
(三).按軍隊首重紀律之維護,倫理之尊重.被告竟因與同連之上兵陳OO互毆等細故,不訴之長官
解決,竟怨恨全連,持槍屠殺,致全連官士兵三十二員遭受不幸,其目無法紀,惡性重大,莫與倫比,
原判認被告所犯敵前為上官為暴行,殺人,殺人未遂,公共危機,毀損彈藥等罪,有刑法第五十五條
之牽連關係,依一重之[敵前對上官為暴行]罪,從重處以極刑並宣告褫奪公權終身,亦無不當.
(四).被告一行為所犯殺人十罪,殺人未遂二十二罪,原判未予析明,而其所犯公共危險,毀損彈藥
等罪,均為暴行,殺人之方法,原判竟論毀損彈藥與暴行殺人有想像競和關係,及被告如何取得槍
彈之經過,事實未予記載,均欠妥適,但與原判主旨尚無影響,除糾正外,受予核准.
中華民國七十一年五月七日
補充1:我在金門時未聽到以213事件來形容此案,均稱金中師暴行案.
補充2:大俠說明,前一日毆打吳三元的老兵當時亦在現場,但未被吳嫌察覺.
補充3:金中防區駐軍146師於72年底內運回台,步兵撥入機械化109師,砲兵營則併進292師.
番號交給官田新訓203師使用,73年之後的146師僅是頂替番號的新訓師,與發生該案
的部隊無關連.
補充4:後備軍友關於146師的討論串.
http://army.chlin.com.tw/BBS/viewthread.php?tid=7633&highlight=146%AEv
補充5:吳姓士兵犯案後後送回台灣醫治槍傷,押返回金門受審時與我連返台假休假弟兄同船,
弟兄敘述兩位憲兵押著用麻繩五花大綁,臉頰上裹著厚紗布的吳姓士兵去上廁所.
吳三元於當年5月1日在岳飛崗執行槍決伏法.
補充6:此案是蓄意之濫殺行為,吳某神智清楚,在中山室外即已先對空開槍,值星官預官排
長推門察看時,吳某即朝其開槍,排長眉心中彈死亡,沒有被攔腰掃射,更非對著豆
漿桶射擊致跳彈傷人,而是拿著自動步槍朝袍澤掃射.

后盤山營區在我服役時是我們127師某步兵營營部連營區
陸精4號金中師裁撤,金西師接管金中師防區,駐地往東移,再由小金門抽調一個旅填補金西師防區空隙.
感謝砲長兄!枉死弟兄們安息吧 已向后盤連連長報告,或許他已心如止水... 曾向小管提出異見,卻未積極舉證駁斥,同為146師弟兄,慚愧! 勇氣、格調、尊嚴、恥感--台灣很久無感了 再次謝謝砲長兄
真為那些無辜遭波及者感到遺憾,大好人生就此報銷.
當年我正在234師楊梅高山頂服役,本來部隊集合/吃飯/上課是沒有衛兵的,71年初後改需站2位衛兵,感覺奇怪,也聽說在金門的部隊出事了,才有此改變. 部隊一直在改變,但人心也一直變,只是部隊的改變永遠趕不上人心,但願同年服役的弟兄們,安息吧!你們為國家的改變付出最珍貴的生命,但願國家能真正改變,也不枉你們的付出,謝謝同袍!!
我記得是該案件過後一段時間,部隊擊合時(早晚點,莒光日,吃飯...)均需派出兩名全副武裝士兵戒備,但這措施只維持一段時間就取消. 這種措施其實是因咽廢食,防不勝防的.真要改善,從合理管教下手或較有成效.
砲長好 真有心的契而不捨,終於找到原始判決書,讓死傷人數爭議得於平息 其它的觀點可能因每個人的看法及角度不同而異 但我個人覺得軍官沒有盡心有關,放任老兵執行幹部的管教權 我的年代.我呆過的連隊是軍官及班長才有管教權 老兵只有幹部指示下傳授技能予新兵,那有可能讓老兵動手動腳 整體看來兵運好壞是以分到正常的連隊算好,而5b2c這種連隊就不好
實際上的情況是否真如判決文所書,我們並不清楚,所以不對此有意見及看法.惟該案件係濫殺同袍之暴行事件,造成三十餘人傷亡之兇手被刻意淡化,我是無法認同的.
砲長所言甚是,事隔参拾多年..這種慘痛的事件在現塲的弟兄應該都不願再提起 所以說判決書所述細節是否是經過修飾就難以了解..但是不管真正情況如何.. 這些弟兄死的寃枉..反而事主逃過劫數
副連長事後應該有判刑,毆打吳員的爛兵相信也難逃法律制裁.
判決書至少是個依據,且有法律效果。裡頭很清楚的寫吳有講台語(打我的人出來、叫人快走),這個管仁健所著(他說有查證現場人)吳口齒不清表達不善有相當的落差。一個文史工作者寫沒關係(也應當寫),但有新資料或當事人出面駁斥就應該修正。不是強辯,這有傷口灑鹽的感覺。當事人的痛不應該是杜撰。
判決書內文與事實經過應該相近,該連主官亦有在部落格清楚說明.找到此文目的是還原事實. 可惜我太晚找到,所以也改變不了現在的"主流".
我們連上78.12~79.07為了下基地,曾經在駐防過,來之前就聽山下商家講,此營區死了很多人,當時為了急救,將受傷人員搬到緊臨國小操場,事發之中山室是個伏地堡,與地面貼齊,基本上入夜之後,沒事沒有人會想去中山室,剛進這營區時,聽說前一個單位之同袍,為了裝設營區之喇叭當場被電死,總之是一怪怪之營區, 該營區,基本是小徑旅在管轄
96年3月我們來此,當地人對此案仍記憶猶新. 中山室已被填平,只露出與地面等高的水泥屋頂,雖拍了照也沒有辦法辨識. 金門歷年駐軍超過百萬以上,過往發生過的類似案件應該不知凡舉,要說感覺怪怪的,可能到處都是.所以自己心裡坦蕩即可.
建議找一下當時的軍法及政三筆錄較準確, 我75年服預官役於政戰學校受訓時上課時聽到自金門調回的教官說是站衛兵打手槍被連上長官發現並於連集合時公然恥笑+老兵欺負新兵, 該員遂一不作二不休殺紅了眼
貴校教官信口開河的程度真讓我訝異. 我沒法找到這些東西,如果軍法單位移交國家檔案局的資料都無法驗證事實,我不清楚還有什麼文件可以取代.
是不是信口開河146師軍法組組長及政三科科長應該還在人世可訪問的到, 當事人證詞不可全信,總政戰部有按月發行列為機密"軍紀安全通報" , 所有國軍不當管教案件的事實真實敘述, 如此重大軍紀事件原因 絕非如判決書簡略帶過可交代 , 如果你找的到且解密, 相信有助於真相釐清. 就如158師殺越南難民一案, 你會相信當事人的證詞 ??
也許你去找你的教官問清楚會容易些.
預計11月上映的《鋼鐵英雄》改編自美國陸軍軍醫"戴斯蒙·杜斯"的真人真事。 戴斯蒙因信仰而拒絕拿武器和殺人,在沖繩島戰役中,戴斯蒙英勇的拯救了超過七十五名戰友生命,由杜魯門總統授予榮譽勳章,並成為備受愛戴的榮譽反戰人士。 213事件不是冤案,開槍是事實!為什麼開槍?不妨看看戴斯蒙為何拒絕拿武器和殺人?又如何救人? 謝謝60砲刊出判決文,就算天大委屈,開槍濫殺天理不容,但吳員也算帶種! 在下曾在滿是屎尿的排水溝中交互蹲跳、踢正步,也遭羞辱祖宗八代、拳打腳踢,還得回敬說謝謝!肯定有人說我胡說八道 還有個遊戲,不輸海龍天堂路刺激,景文科大可參考: 全副武裝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暗夜樹林間聽哨音限時集合完畢,未在時間內到達或著裝不完整,班長下令摸黑爬回各自碉堡,卸裝、躺平,再等下一次集合哨音... 撞樹幹的、樹根絆倒的、人撞人的...,爬錯方向撞墓碑的...不錯玩,信不信?試試
我找這篇判決文的主要目的是證明吳嫌是蓄意射殺無辜同袍.該讓他殺的,沒事,卻有那麼多無辜的弟兄遭波及.這怎會是冤案!!!
沒在外島當過兵的才會有那種站衛兵打手槍荒謬的說法。 除非是老兵,否則哪有體力與閒暇打手槍!如果是老兵,也不會站那樣賽的哨了
作風正常的單位,老兵新兵站哨按表輪值,不會有特權的情況. 軍隊對這種案件多是隱誨處理,越少人知道越好,所以會有各樣的版本流傳.這是可以理解的.
沒了格,無恥不意外,今下不就已經遍地無恥,早無感啦!
二手,三手傳播,錯誤難免.
我覺得吳員受屈後原本是要找特定對象報復,但到後來變成對隊部掃射是有可能的,關鍵在於他有先吸膠,這或許跟酒駕狀況有點類似,許多酒駕肇事現場都沒煞車痕,但許多肇事者下車應對時卻跟平常人的狀況差不多!其實這就是為什麼政府一直勸導不要酒駕的原因,因為喝酒不見得會直接讓意識不清,但基本上會使注意力跟反應變遲鈍,因此往往造成直接衝撞的事故。吸膠後的變化或許跟喝酒相似,你可能真的是心想報復某人,但當下扣扳機時你又沒控制力(跟沒踩煞車一般),判文裡有幾段很相近的行為描述,比如當時排長已經被無辜掃倒,但吳員走過時卻還對排長講他不用躲,因為不會打他,但沒意識到他已中彈、還有就是欺負他的老兵躲在人堆裡,他沒法特意去辨識挑出來。另外隨著體內酒精濃度的變化,飲酒者的意識隨後也會跟著改變,所以那位作者看到吳員意識不清的時候,或許看到的是吸膠後的另一階段。
掃射過程可連發及點放交互使用,看到屍橫遍野,血流滿地,還能從容更換彈匣再上膛,除了殺人意識要很強烈外,頭腦應該需要很清醒.
會換彈夾讓人看起來的確很像意識清楚,但這裡面其實有些前後矛盾的過程,比如如果清楚找特定人尋仇為什麼還要問“打我的人在哪”?還有先無分別掃射後再看到沒死的還會分友不友好,這是很奇怪的。
54004已給清楚答覆
1.眉心中彈的待退預官排長當場罹難,作證的預官排長還在見習中〈毫髮無傷〉 2.吳員是否因為相信「打他的人不在餐廳」而不繼續尋仇,誰知?但吳員不是吸膠殺人,他槍口曾指向某幾名弟兄,卻未扣扳機,他是有判斷力! 3.【請注意:他可以繼續對弟兄開槍,但他決定自裁】否則死傷更多... 4.待過姑息、濫權單位的人知道"無人伸援"的不堪,只能隱忍,受不了的自殘、自戕,甚至同歸於盡,完全可以理解 5.不論幾手傳播,或當小說寫,事實釐清就要有勇氣面對,承認偏頗不可恥
如果以我當時在這個營區服役時的狀況來說,吳員應該在站大門衛兵,就是照片上那個廢棄之大門崗哨,離中山室大概20公尺,中山室是個伏地堡,進出要上下幾階樓梯, 中山室旁邊緊鄰一條小路可通下面廢棄之小學,如果帶槍進來,要想逃出去,真的沒什麼機會,而安官室臨中山室至少在100公尺外之小山坡上,肯定聽不到槍聲,而連上各據點都是班據點,如果有老兵欺負新兵,除非班長要管,不然真的會被修理很慘,當初旅上為了329體能戰技將旅上1B3C或3B3C體能較好統統改編制至連上2B3C,常常看到一堆上兵在打架,那個年代,不當管教還是很稀鬆平常,離鄉背井,2航次之假,平常沒有什麼休假,一個月島休半天,想不開的人一堆,更何況更早期,來外島聽說都沒有返台假,莫名其妙死在外島或自戕者絕對不在少數
這是事件連主官的部落格,請你移駕. http://a5222450.pixnet.net/blog/post/295212893-213%E4%BA%8B%E4%BB%B6%E7%9A%84%E4%BA%94%E4%B8%83%E6%A7%8D%E9%9F%BF
感謝砲長登出“213暴行事件判決文”。事件發生拒今已35年,當年血腥場面依然歷歷在目。
連長好,我僅能盡量去還原真相 你委屈了.
哇!毋忘在莒那張照片.大俠旁那位沒打馬賽克戴眼鏡的是我高中的同學啊
樓上的住豐原吧,若真是您同學,他是個好人,真想再見見他 他是局外人,隔壁連的 順帶說他旁邊打馬賽克的故事:213腹部中彈,起初槍響以為是打靶...,中彈第一時間沒痛感,發覺肚子溼溼的竟是血〈當下腦際閃過的是"不能死在這裡"〉,原本後送,卻在花崗石住了半年。當時有小夾克罩著,所以他沒按規定將腰帶銅環切齊衣、褲縫,子彈就正巧擊中銅環斜切入腹部,他最大遺憾就是沒保留那塊救他一命的銅環
陸軍步兵146師暴行案〈213事件〉自管仁健先生以"小說"方式呈現多年後,至今當時在場弟兄少有發言指正歪曲事實部分,真心感謝292師砲長兄!
還原真相而已.不必言謝.
我姓劉,也是命案中勸導吳員外尋陳姓上兵的弟兄,更是關健的証人之一,我連上的葉連長對此事件之實情,己有更明確的更正發言,對於管姓記者的胡說亂語,實在不敢苟同。在當時我尚與吳員同為60砲組班兵,他是副砲手,我足彈藥兵,在這三輪的掃射過程中,幸運能存活下來,實在是不幸中的大幸,除了吳員及藍姓上兵外,在金門火化後的撿骨入罐,也是我跟另位弟兄完成的,且在花崗石醫院的停屍間,由林姓輔導長及另兩位弟兄,為這些死亡弟兄擦拭、穿衣、裝袋、送火葬埸,我都全程參與,在前年我回金門重遊故地時,特地到忠烈祠向其牌位致意
東興兄你好 我們是入伍梯次接近的弟兄 我早勸過管先生文章該作適度的修正,可惜我的建議他顯然是...不理會. 能夠找到這判決文,並不是要否決他,而是希望真相能讓"少部分 人"能知道. 我相信正庭已將判決文讓你看過了.應該離事實不遠,其他的就, 信者就信,不信者就不信吧.
劉東興就是至今仍與我保持聯繫的213事件主要關鍵證人,這是他"主動"光臨貴部落 毋忘在莒勒石前我身旁的就是他,之前從未曾與他提及小管的213,早幾年若請他說明,或許... 東興兄是我連屈指可數的大專兵,一位待人隨和、樂於助人的好弟兄!更是難得連長都服氣的神槍手!
劉兄是福大命大之人,這場浩劫應是他人生中最深的一道烙印. 判決文應該已接近真實過程,惟引起吳員殺機可能不是判決書裡所寫這麼單純.這點連長文章裡有提到. 如果有機會,我們這些梯次接近的,希望能夠聚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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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興兄有機會北上時再聯繫! 有一回反空降堡50機槍走火,當時我與他正走在環島南路,距離不到百公尺,槍響時,我楞了一下,他已迅速閃避路旁,還叫我趕快就地掩護......,當年情景別人體會不來 我在5B2C,其他213在場弟兄很少主動訴說往事,真的是"人生中最深的一道烙印"
東興在"神仙老虎狗"部落格的留言,還員事發現場當時景況. http://chaoyisun.pixnet.net/blog/post/937841 我在該事件中幸運生還,特別是事件後的處理也是全程参與,針對管先生大作所提內容提出辯駁,當時我在本連隊已有6個月,正準備於3月初接任行政士一值(師父謝xx將於3月初退伍),時任60迫擊砲組之彈藥兵,吳x元為副砲手(與我同一座迫擊砲,時任組長王xx),在后盤連駐地,迫擊砲組據點與連本隊被環島北路分隔為南、北側,故在宵禁後的衛兵勤務,由迫擊砲組獨立運作,即自有安全士官及衛兵勤務安排,除連本部之安全士官及衛兵外,各據點衛兵亦分別獨立安排,本人因正處啣接狀況,故未與迫擊砲組同住,僅與通信士陳xx及行政士謝xx同住一房。 在葉連長帶領下的本連弟兄,相處愉快輕鬆,就算連長因故被上級長官釘得滿頭苞時,也不會將受氣移轉於弟兄身上,除了少數回役之問題士兵(為能讓他們能順利服完兵役,儘量安排於與其它弟兄較無糾葛之廚房勤務),葉連長為專修班結訓軍系,相較於它連連長(正期官校生)之生涯前景,後者對官兵平日生活及演訓就嚴格多了(以本連在移師金門駐地(民國7O年12月移防)前之桃園大園鄉駐地,對比友連狀況,以服義務役的役男而言,我們真是幸運的一羣,況且連長以降的軍官們皆和藹可親,甚至與弟兄們互動融洽,少有以長欺少之霸凌事件發生。又連上弟兄對三位資深士官長(鄒啟明、陳久萬、揭麟玉)也是敬重有序,相處愉快。 以部隊移防前之平衡調撥作業而言,連隊長官考量選派名單上,必定以相對頭痛人物為優先中選者,故這批好不容易,已在原部隊混到中鳥的中選者,又必須從新適應新的環境,肇事的吳x元也就這情況下,被選派至本連隊,加上他的生長境遇坎坷,成就了他的孤獨僻靜個性,加上事發前兩位妹妹被外賣它鄉(此事件由葉連長轉述,今日我特別至他現居地了解),又前晚因細故被踼(我親耳聽到陳員口述踢人陳述,踢人實情不詳),引發吳員吸膠壯胆後肇事。 事發當晨,因全師官兵忙於構築瓊林水庫,已多日在早餐後即派赴工地作業,時值2月之季風強吹之嚴冬期,弟兄們正在半下沈地下化構築之中山室用餐,該室外牆雖開設有採光門窗,但配合戰地燈光管制措施之規定,門窗皆覆以黑色布幕遮蔽,故室內無法外視窗外動態,當吳x元手持双把步槍在屋外近距離射擊時,用餐的大夥兒ㄧ時楞住,值星官陳x俊排長在不明所以中,站立後要弟兄繼續用餐,並說••衛兵槍枝走火我去看看,待他走近前門入囗時,一陣槍擊擊中他腹部(據後送三總之受傷弟兄傳述,發派本連隊不久的預官陳排,直到退伍期滿都還在三總治療未瘉,並設法申辦榮民証),在槍擊的同時,大夥兒往後方地上撲扒,此時本人右手掌因彈片擊中而略感疼痛,但因身驅上方被二位弟兄壓住而稍感放心,但外套上衣已被他人滴血沾染一片,在短暫停止射擊後,上壓二位弟兄已不知逃避何方,待第二輪掃射聲起,心忖頭部保護為要,故以雙手遮蔽頭部,待第二輪槍擊結束後,全室因疼痛或恐懼害怕,迷漫ㄧ片哀號哭泣,此時吳員已步出室外,我及部分弟兄欲借機開啟後門逃生,可惜吳員持槍立於距門口約6米處(中山室之前、後門位處屋室同側),被驚嚇的我們只好打消念頭,回退室內,並將門扇関閉,不久後吳員再度由前門進入掃射,在停止射擊後,站立室內中央位置(中山室空間大約是6米x12米),並以低沉的閩南語說..昨晚打我者出來,就在距離他1公尺的我,立即坐起,並直覺的告訴他..他人在外面,你應該到外頭找尋,此時他正拿著槍口冒白煙的M16對著我,肩上另背著另把M16,以迷惑的眼神看著我,瘦小臥地的李x發站起後,欲拿走吳員持槍,並勸問吳員..[三塊,你怎麼幹這種事?]但被壯碩的吳員推開,一會兒後,吳員從前門離開中山室,我及部分弟兄趕緊從ㄧ扇被打開的窗扇逃離現場,並且在約5分鐘後再次聽到一聲槍擊聲,但因不確定後續狀況,深怕吳㩦槍外逃,因此拔腿就跑到友軍駐地
東興兄死裡逃生,再清楚不過了! 葉連長就管仁健以213事件撰文偏離事實並損及名譽部分曾向國防部陳情,竟然碰壁,這就是我們的國防部,媒體八卦不屑一提 『中華民國陸軍步兵146師』不是虛構單位,任何人若無證據編造故事,146師雖已解編,活著的弟兄還在! 小管就算無心卻已傷人,讓人瞧得起,不是身高,是格調!
我初到5B2C時的排長就是判決文中吳員放話不會向他開槍的○排長,他說子彈掃進餐廳瞬間,瞥見緊鄰身旁的●排長額頭眉心處中彈,他驚忙趴倒餐桌下... ○排長後來在他碉堡入口處刻意放了兩個略為傾斜的大石塊,進門前一定會踩到並發出碰撞聲...
繼任連長曾返台探視腹部中彈的陳排,疑似重殘的陳排欲申請國賠,罹難的怎麼賠?命賠不回來 一個師譽遭汙衊都不要求道歉更正的上級,還能期待什麼?
陳排長直到退伍都還在醫院,怎會傷這麼重呢? 當年能夠考上預官的都是最優秀,希望這槍傷不會影響他往後的人生.
海海人生~誰會遇到誰?又會遭遇什麼? 退伍前一晚,弟兄在連集合場起鬨要我發表退伍感言,...我祝大家平平安安退伍! "當兵"全是綠的,但三教九流什麼人物都有,經手政戰業務,全連弟兄個資都在手上,刺龍刺虎的看就知,其他就不用說,革命情感?那是笑話,有人的地方就是江湖,就是社會,行為決定一切,也決定你是什麼樣的人! 不論當什麼兵,引用我連傳令〈罹癌往生〉當年的一句話:「我一定要我的孩子當兵!」不為什麼,就是磨練!不論跑三千、五千,還是一萬,抑或三行四進,或爬天堂路,人生所謂何來?人皆過客,大家都會離開,把握當下! 祝福砲長兄與所有路過的軍友、網友平安健康!大家珍重!
在外島退伍前夕會較有感,在台灣就是時間到,拎著行李走人,無人聞問,有點悽涼感.
版主好!借用版面平台抒發己見。在網站上瀏覽關注『金門213事件』信息多年,個人用很長的時間深思沈澱,回想71年2月13日是我漫長軍旅生涯中非常特殊的日子,當時146師部隊甫移駐金門,我連(1B1C)配置駐守尚義機場坑口,那時我從官校畢業分發到部隊任職剛滿一年,已正式發佈接任副連長。還記得2月13日事件當天金門地區早春明媚,一早7點多師副參陸上校驅車到連上直接帶我至小徑師部,晉見師長刁先生後,再轉往雙乳南山佈達接任步五營第二連連長(約8點30分時),(註:因事發後一連與二連駐地奉令緊急互調,全連由後盤移駐雙乳南山。這樣的指揮行動,在部隊陣中實務是非常明智與正確的行為),佈達時眼見弟兄們棲棲遑遑的搬運裝備,三位大陸來台的士官長泛紅著眼眶指揮協助整理安頓。當下心中告知自己-這是我的部隊、更是我的責任-端正紀律、重整部隊信心與戰力。 長年來一直存於我心-感激營長的擔當與教導、更謝謝本連老連長劉鐵真學長以及蔡國樑學長傳授和指導擔任連長的經驗與事件後處理重點-將事件置於過往,用心引領連隊向前。經我們共同的努力,146師步五營第二連在「陸精四號」離金前夕,敢稱為全金門步兵連最強的連隊。而時隔35年昔日袍澤弟兄的身影一一浮現。各位146師步五營第二連兄弟們..鴕鳥.正庭.志堅.正友.誠賜……你們過的可安好? 連長 王道平 敬書 106年 元月 6日 補:那年當連長一年又兩個月後,師部才核准我第一次返台休假,利用休假時到陸軍八一七醫院探視陳排長以及四位住院弟兄(事件重傷留醫者、均未曾謀面。),陳排肝、胃均傷損嚴重,父母臨床照護。唉!個人那時年輕(25歲)識淺,深深相信國家會給予極優沃的照護。而奔波軍旅至96年解甲後,在網頁上看到管姓版本極其顛倒黑白的編排『金門213事件』。雖有前任葉連長嚴詞駁斥,數位熱心的弟兄奔走探索還原真相,然國家整體社會公義沈淪如斯,夫復何言!
連長你好,我與正庭是同時期在金門服役的弟兄,71.11的金營測,正是本營與貴營對抗演訓. 判決文業有一份寄予管先生.讓其參考.
道平連長 平安 恭候您多年啦! 參加您婚禮後,我們似乎就沒再碰面,時間真是無情啊! 目前僅與鴕鳥偶有聯繫,阿寶(傳令)壯年癌逝不勝感慨... 內子也罹癌十年,撐到去年退休,過一天賺一天。退伍至今沒有一刻不忘金門歲月,言語無法形容! 【146師步五營第二連在「陸精四號」離金前夕,敢稱為全金門步兵連最強的連隊。】那是我此生的榮譽!謝謝您的調教與照顧! 60砲長是「致遠五號演習」與我們對抗的292師弟兄,謝謝他為213仗義執言 砲長兄有我的mail,您可私訊取得 改日有機會再聚,珍重!
阿寶走了……?唉、傷痛!我的m ai l~ssf325@gmail.com
尊敬的友軍砲長兄弟好!很榮幸能結緣,容請在本人與正庭、東興等弟兄聯繫上後,聚會聯誼。感恩!
OK,沒問題.
前不久回金門傷心地,重訪后盤村駐地向過往的弟兄憑弔默哀,原駐地已經整平而地形大變,就當年的駐守環境而言,一切設施都非常簡陋,連隊的公共浴室並未供應熱水,在嚴寒的冬季夜洗冷水澡(氣溫經常是個位度數),光看浴池水面冒昇的寒氣,就令人全身直打抖擻,若想溫水沖身,只能花錢向緊鄰的后盤村民購買熱水洗澡。時值全師正全力動員人工構築瓊林水庫,經常在強勁的東北季風吹襲下,在太陽尚未昇起的暗晨中抵達工地,開始整日至晚的築庫工程,尚且駐地據點衆多,入夜後的哨兵勤務必然繁重,能一夜無班哨勤務者幾不可得,因此晚點名後的據點宵禁時刻,就成為煮火鍋吃熱食取暖的最佳休息時段,部分弟兄會購酒助興,這也是槍擊事件演化的成因之一。平心而論,蘇副連長為人謙遜和氣,不耍官威,與連上弟兄相處融洽,況且葉連長帶兵非屬嚴厲上司,故整體連隊官兵弟兄們相處和樂,或許軍中常見的老、菜鳥尚有差別之息氣尚存,但少見以老欺少之情事。又出手[教訓..之前被蘇副長罰寫之政治教育心得報告罰寫未交]吳三元之陳姓通訓士,雖為連上少有須服役三年義務役士兵,但並非惡劣之陡,只因當晚酒後雞婆惹事,致生憾事。
謝謝駱駝兄留言 這件悲劇,在你們的說明下,已澄清許多不實的傳聞.
幾萬血氣方剛的年輕人擠在一個荒島上,過著嚴肅枯燥跟家人隔絕的軍旅生活, 再加上因戰備緣故隨手可得的槍彈..不出事才是神蹟吧!如果打仗可能還好一點,很多不必要的情緒或糾紛都會消弭掉(朱西甯,八二三注: 軍隊不打仗,百病叢生), 偏偏當年的金門又是個有敵情壓力卻無戰事消弭問題的所在啊!
所以當時的外島嚴格執行禁酒,就是要減少意外發生.曾聽同時在金門服役的軍友提到,他曾看過軍法公報,本師駐金門兩年,共死傷近百人,(包括意外,車禍,生病等)真是驚人.
兵,早年貶稱「丘八」,民國71年九年國教已實行多年,但基層連隊尚有不熟寫字的兵,社會三教九流,部隊龍蛇雜處,誰會遇到誰,誰都不知道會遇到誰,鼻屎大的外島擠了誰也都不知道誰會是上萬個寂寥、枯燥、苦悶、壓抑中可能失控的丘八(還不含兩口官),哪裡不死人! 台灣島政客跳梁、霉體霍亂還不夠?江湖再見
說真的,我們這些住在都市裡的,當兵還真是開眼界.早點與各色弟兄學會相處,也算是當兵收獲之一.
當時步兵連大專兵屈指可數!難得來一個,偏偏有前科(賭),他說衛生麻將消遣可也,賭間千萬別進!十賭必輸,還輸到脫褲,出老千,魔術大衛都甘拜下風
其實"正常經營"的賭場罕有詐賭情況,因為源源不絕賭客的抽頭金才是穩定獲利來源.
跟三教九流的弟兄相處真的是當兵最大的收穫!我前幾天去參加一位好兄弟的婚禮,他就是水電師傅,做得很有成就! 另外,還有在聯絡的伙房班長,現在是台中福華的西餐主廚.若不是當兵,根本沒機會認識這些不同領域的兄弟,更別說成為好友了!
真正會煮菜的,撥進步兵連後就被調去支援,留在步兵連的多是徒弟充師傅用.
康哥:到台中福華西餐,報您大名,牛排醬加量不加價 我連一位弟兄在相館工作,早先免沖洗費~一位做人型展示模特兒,租借免費,可惜未留地址~另一位是角頭,撂話有「困難」找他,弄把M么六〈越南貨〉不難,銀貨兩訖,後果自負,但往生多年,生前所言不無膨風...
當年困守外島,不少弟兄〈包括在下〉流淚看家書 除了結識各路弟兄,那段硬斗仔操練,刻骨銘心啊!
丘八大, 對越南人而言,搞把柯特原廠的么六,比自己開地下兵工廠敲敲打打要容易多了吧? 所謂越南貨應該就是美帝原裝,沒搞一把實在可惜.真正愛槍的人很少作奸犯科的, 作姦犯科的是人,不是兵器!
康哥:越南貨就是美帝原裝-您對!那位角頭弟兄大名「魏文德」,服役前曾列保護管束,服役政戰特遣隊(代號:潛龍),弟兄叫他阿德小隊長,我在後備尋找同期弟兄未果,弄把M么六不難,我連頭說槍有「神」,請神容易送神難啊!
美國親友曾考慮購槍自衛,想想還是免了,移民美國的同學也只玩空氣獵槍過過癮,槍不殺人,但槍在手,就可能扣扳機~ 有次向安官打包票,攜槍回碉堡過夜,那是含衛哨執勤唯一一次擁槍入睡,沒睡著
如果在台灣當過兵的,可能到美國多會去買把槍過癮.我認識那幾位都是,而且都不只一把.
不曉得這件事情發生後針對該師師長和旅長等相關軍官人等的懲處如何?因為不要説殺弟兄,光是簡單的𢹂械逃亡就可以譲相關的軍官人員通通拔階,這些相關人員不被處分說不過去
師長調職,連長承擔所有責任,退伍.其他者不知.
146是輕裝師(沒有旅),213之後,不當管教依然層出不窮 冰天雪地打赤膊跑步是磨練?還是凌虐?軍人只有「服從命令」
72年以後就沒有輕裝師,年輕的朋友們不解其編制. 輕裝師5個步兵營,主官為上校步兵指揮官.
孩子從斗煥坪4個月退伍,體能、打靶、行軍,也有刺槍,問孩子的感受,竟是同情連長,4、5年級生不論當兵的遭遇如何,那段歲月值得驕傲!在烈日下攻擊前進、露宿寒天野地、凌晨雨夜行軍......,除了自己還是自己
台灣的國家安全是個最重要的課題,但兵役卻被政客們當前賄選的工具.四個月的軍事訓練訓練不出有效兵力,卻還得需要經費及人力去投入這種無意義的事,難怪美國抱怨中華民國無自我防衛的決心.看在我們這些歐里桑眼裡真是件很白癡的行為.
砲長你好,我是7年級生,服步兵預官一年兵役,我時常看你的部落格,每次看這篇都心驚膽顫。要不是有你把事實還原,網路上都只留傳管仁建的胡謅之言,再看了事發單位葉連長的留言,真是不勝唏噓,這輩子竟留下這樣難以抹滅的悲慘記憶,而國防部在當事人陳情後竟然無所動作,現在網路上談213事件的文章多以引述管仁建居多,講得活靈活現,沒想到是與事實差距甚大,實在可恥。 當年十幾萬血氣方剛的青年困在小小一方島上,發生這種慘案也是無奈。另外覺得現在國家真是愧對退伍職業軍人,多年的青春都生活在風聲鶴唳的年代,好不容易退伍了還要被苛刻退伍金,真是憤愾!
管可以寫這事件已經不錯了,這點要予以肯定.早年部隊管教方式較為嚴苛,加上在外島服役者罕有返台機會,這種心情上的苦悶要早年在外島服役者才能體會.由於情緒無法得到紓解,衝動之下就易鑄成大錯.後期返台假多了,這事就少了.
以去年12月管撰<十年導演無人問......>一文為例,鈕氏涉嫌為不名譽之重罪,除非發生像梁思穗那樣的大逆轉,鈕當受國法嚴厲制裁。 但是,藝術上成就如電影<艋舺>、電視<吐司男之吻>,都是叫好叫座,所謂"十年導演無人問",下這個標題明顯與客觀事實不符! 真不知管氏是不是從小作文不及格還是怎樣? 可見,胡謅的不會只有這一件事!
管兄到金門服役時離此事件已一年餘,所以過程是聽轉述,難免會有出入,不過我們必須肯定其能揭露該事件之勇氣.
管先生當然可將213事件當藍本寫小說,但對146師道聽塗說不能苟同 尊重管先生的文史素養,當名嘴要本事,留口德是格調 高道德從來就不是政治人物的標準,人民不覺悟也沒轍,冤大頭軍購是國恥,專長做總統是笑話,台灣能撐多久?大家保重 洪仲丘的遭遇在我當兵年代司空見慣,他與黃國章等人的不幸,是我那個年代弟兄的僥倖,因為有人對自己人開槍、扔手榴彈 逢藍必反,逢綠必反,逢中必反,台灣內鬥的悲劇尤勝開槍、扔手榴彈,人民不覺悟也沒轍
對,在事件連當事人發聲後,應該是可以修正或加補述,因為其文已被大量引用,酌情修正是可以考慮的. 關於洪姓士兵之不幸,深表同情與遺憾,因為沒法平安退伍是件非常感傷的事.
管是民國幾年寫這種東西?這需要什麼勇氣? 又不是在民國七十幾年中期以前寫的 到了今天,敢指出管不對的才需要勇氣! 一位黃老先生自己是白色恐怖受難人,熱心提供管氏資料,竟慘遭管氏羞辱! 管氏鐵粉很多嘛,一人一口口水足以淹死黃老先生!
服兵役不論涼缺爽兵或不堪回首,那是被叫男子漢的過程 拿不幸事件做文章,大家心中自有一把尺 You are what you say You are what you do
我也認為是如此,調出本案資料,僅是還原真相而已.
當兵,平安退伍才是真的,一位馬祖預官引數枚手榴彈自戕,鼻子黏在碉堡牆上,沒找人墊背、未殃及無辜,算是好漢 仗義執言才叫勇氣,練肖話、喇豬屎,什麼人玩什麼鳥 國軍的假想敵是中共,台灣的敵人卻是自己,選舉一目了然,中共政權不變,兩岸不免一戰,但沒開打前,或許自己就玩完了,歷史明明白白,倒數計時而已
退伍後才對"平安退伍"這句話有深切感觸.
台灣何時瘋路跑、鐵人,我從未參與 但我也跑,一人獨跑,清晨、正午、黃昏、夜晚,無論晴雨,想跑就跑,陌生的異樣眼光,認識的虧我肖
續樓上~ 這是我當兵後遺症,當年清早、下午幾乎天天跑,沒有長度距離,就像阿甘一直跑 另外是釋放情緒,我金門弟兄有判軍法坐監的,化作灰回台的,"平安退伍"刻骨銘心,那段日子過來人明白,我不是來蹭當兵、刷存在,如砲長兄釐清真相的初衷
跑步如果習慣後,會越跑越輕鬆,在幹訓班就有體會到,尤其平常是端槍跑,偶而徒手跑更有身輕如燕之感. 作兵就是每個成年男子的回憶,而且是獨一無二的.
今天又有人在直播時談213事件,也是以管的寫法為藍本,說的活靈活現的,還以中槍身體斷兩截的排長第一人稱說故事,.....我都快分不清事實了....
這沒有關係,只要本篇對當時經歷此事件的146師步5營2連官兵有幫助就好了
以前我也還滿喜歡看管仁健寫的書,還買了兩本,對於我來說很多事都不知道,看起來到也津津有味,只是後來看他的文章發覺裡頭到處充滿仇恨的用語,也就漸漸的遠離他所寫的文字。我不想對他攻擊,但是他既然是一位有信仰宗教的人,我只想問問,你的主有教你用仇恨的語言嗎?希望當他自命文史工作者不要忘了留存歷史而不要隨意妄加己見,因為有很多事,不會只是聽到的才是真,往往真實的事是我們都不知道的。
我們肯定他揭開國軍黑暗面的作法,雖早不是威權時代,但要撚軍方的虎鬚還是需要勇氣. 至於政治上的東西,雖大家各有立場,但還是站在中間的角度會較客觀.
當時我也在中山室裡吃早餐,213事件 和 新來的王xx連長, 對我來說都是不好的回憶,為了證明我是連上的阿兵哥,講一個只有連上知道的事,當時回台報訊的其中一個阿兵哥名字叫張x華(小胖),就算連上的人到現在也沒幾個記得吧 往事不堪回首,現在的我都還不想再去金門啊
老兄歷劫而平安是有福之人
民國71年11月28日(今日),本師在台北衛戍期間槍斃了一位砲兵弟兄,在溫馨快樂的台北市都能不要命了,何況是戰前的外島,可見當年服兵役的苦難了,也只能說能夠平安無事退伍的,還真是有本事呢,發生事情的(除非喪命)也儘量去彌補,畢竟後續人生還很長呢,祝福每位退伍國軍弟兄平安快樂!!!!
回應57樓的弟兄:先向您請安 別來無恙 如果2月12日晚,有人適時安撫吳員,213會不會發生?還是可能出現313、413... 在下想表達在那被欺壓的日子裡,包括本人還有不少弟兄都想開槍,但都忍下了,至於管先生是揭露真相?賣弄筆桿?沽名釣譽?做一個基督徒,他不會不明白 如今當兵環境大不同,對當年一個官校畢業不久、年輕氣盛的菜鳥連長無須苛責,大家將心比心、易地而處,或許就少一些憾事,台灣人民再不自覺,就只能接受現實,問問街頭多少年輕人願意上戰場護台灣?台灣要贏!不然呢 執政者惡整尤烈213
71.02.13 (六) 昨日 110.02.13(六) 今日 天上人間 慟!
願死者安息.也希望當時住院的傷者全都平安健康
俯仰之間40年了,這些倖存者從當年弱冠之年、風華正茂的少年,如今已是花甲之年、皓首蒼顏的老翁了。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多記憶都被消磨殆盡,不想忘的忘掉了,想忘的却忘不掉。沒有親身經歷過是無法真正體會,正如刀傷宜好,心傷難醫啊! 40年了,逝者已矣,生者如斯。 (2022.02.13)
對於那些征屬來說,這是道永遠無法撫平的傷痕.
感謝分享
不用客氣.同好交流
146師應該在這事件後就調回台轉新訓師,我73年10月1479梯在台南新中報到時是146師
146師.1983年12月才內運回台,駐金滿兩年,部隊出事就調外島或由調回本島純屬謠言.
1479梯是12月1日報到記錯日子成退伍日
讚讚^^ 感謝分享XD
213事件到今天剛好滿41年了,對一般閱聽人來說這也許這只是眾多軍中曾發生過不幸事件中的一段歷史,但對於5營2連受傷或罹難兄弟的征屬來說,往後每個人都要卻都要背負著一個永遠無法釋懷、忘記的故事,尤其對於在這事件中受了重傷或死亡的家屬來說,無論是身體傷害的後遺症或心理創傷的痛至今都還一直深深的影響著他們的生活。 每年到了這一天心情都非常複雜沉痛.很感謝60砲部落客砲長和事件的當事者能忠實保持記錄這段歷史不被遺忘.在此,我們通過這個平臺,表達對那些無法回來的兄弟的悼念,並紓解自己的心情
希望死者安息,家屬走出傷痛,41年了,好快!
那時剛滿7歲的我,聽到伯母在跟母親講這個事件,小小的我也聽不太動但心裡感到害怕極了,因為聽到死很多人,長大後在網路看到相關訊息,才對整件事有比較清楚的輪廓,以當時的外島環境,國軍將士官兵不管在心裡或體力上都是相當的辛苦,在此至上最敬禮「敬禮」。
當地村民對此案記憶深刻因傷亡實在是太慘重.早年軍人返台機會少,壓力無處宣洩,易有類似案件,後期休假多了,這情形就自然減少
我服役的單位真有好賭喇賽的老兵,在對空對海崗哨庭內自來管的……… #沒錢找女人。 #還被連長點出來,名字我還記得,大家都在笑。 #老兵雖爛但性格平和,因沒啥本事,所以菜鳥時就被整的很慘,也被打到蹦蹦叫,但忍耐力的確是真給力。
部隊是社會縮影,有各樣的組成份子,我也是當兵後才真正見到所謂各色人.這對將來回歸社會有幫助,知道要如何與他們打交道.
當時駐守金門的其他單位好像是:158、226、292、333師 「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當年的營盤如今也都人走茶涼 當兵會遇到誰?有緣、無緣,大家來作伙,燒酒喝一杯,乎乾啦~乎乾啦
對.158金西,333烈嶼,226南雄,292金東.
『為什麼欺負人?』、『為什麼要廢死?』 中共有飛彈,對台動武需要登陸嘛,『為什麼自欺欺人?』 『為什麼?』誰叫你是兵,誰叫你不吞,誰叫你沒關係 判決文:「﹍當晚我整夜無法入眠,實在忍不下,所以次晨吸強力膠以壯膽,﹍」 吳員在2月12日晚曾對其砲組某弟兄說「明天早上不要去吃早餐」 判決文:「﹍持M16式步槍兩隻,彈匣三個,子彈六十發,向官,士,兵掃射及點放,﹍」 據了解,案發現場發現弧形彈匣、插梢未拔的手榴彈
我知道輕裝師裡有少量的30發彈匣,至於手榴彈,當時衛兵是必須配戴兩個.
刺槍改格鬥OK,詠春也不賴,砲灰誰在乎 213是許多軍中暴行案例之一,不必冷飯熱炒,但不能忘記
經核實,70樓所述均有在場人證 始作俑者拿213寫小說的人,以及附和話唬爛、灑狗血的...
又又又是213.人老記性變差了.如今只記得 戴*春. 藍*煌.其他弟兄的姓名都忘記了
樓上學長 平安: 草綠服的歲月不再,做兵情懷依舊 從不記恨當時的霸凌,但不會忘記,“不忘”是希望不再重演 人性不好說,荒唐的大罷免完封,醜陋的還是持續喪心病狂 我在金門下部隊也在金門退伍,委屈難免,但始終相信善良 我們要好好活在當下,算是對逝去弟兄最好的悼念 排 長 陳O俊(當日值星官,213第一個中槍者,重傷) 罹難者: 排 長 劉O榮 政戰士 吳O位 中 士 楊O士 下 士 張O亮 下 士 陳O昌 上 兵 藍O煌 上 兵 陳O丁 一 兵 戴O春 一 兵 陳O木 一 兵 龐O彬 行兇者: 一 兵 吳O元 弟兄們都安息吧~